发改委支持企业发债融资 纳入优质房企(2)

《通知》指出,要支持信用优良、经营稳健、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或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优质企业债券,实行“一次核准额度、分期自主发行”的发行管理方式。优质企业申报企业债券,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优质企业债券实行“即报即审”,安排专人对接、专项审核,比照我委“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并适当调整审核政策要求。值得关注的是,国家发改委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优质企业经营财务指标参考标准。资产总额大于1500亿元,年收入大于300亿元,负债率不超过85%,3A评级的房地产企业,属于支持的优质企业范围。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地产企业也可以享受发改委债券发行政策的利好。此次政策规定,房地产优质企业的认定需要满足营业收入大于300亿元的规模。类似政策应该说影响会很大,因为近期地产企业已经面临了资金方面的压力,自然也需要频频发债。不过相对过去,目前的发债政策更为积极,信号意义极强,房企可以积极利用此类政策来发债,这对于其补充营运资金和加快项目开发等都有利好。这从侧面也说明,地产企业在注重销售规模的同时,也需要把类似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做大,这也会影响其融资的资格。

标签:
N本文来源:证券日报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