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稳就业:裁员少可返失业保险费

       原文标题:国务院稳就业出招:不裁员、少裁员可返50%失业保险费

       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可返还50%失业保险费;鼓励各地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针对稳就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意见》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据人社部数据,近年来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规模不断增加。最近5年累计结余规模分别为3686亿元、4451亿元、5083亿元、5333亿元、5552亿元。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支出压力很小的失业保险来说,目前逾5000亿元的基金结余仍很充裕。因此,2015年以来,国务院多次降费,将失业保险总费率从3%降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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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