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的前世今生(2)

但此时,地方政府是不能直接“借钱”的。因为1995年1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同时还规定地方政府不能直接向银行借款。

于是乎,一个顺应当时环境的产物诞生了,这就是地方融资平台,也就是人们俗称的“白手套”。

这些“白手套”都由地方政府成立,作为地方政府的下属企业存在。比较出名的是重庆市曾一口气成立了重庆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市地产集团等8家省级地方性融资平台,被人戏称为“重庆八大投”。

地方政府将土地、高速公路或水务等国有资产的收益权注入这些公司,然后由这些公司将这些资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再用拿到的贷款对土地、公路等进行开发,获得国有资产增值的收益。

除此之外,这些公司还通过发行“城投债”进行融资。

表面上看,金融机构赚到了利息、地方政府发展了经济、老百姓又享受到了更好的基础设施。但实际上,地方融资平台的存在造成了许多问题。

第一、 这些平台的收入和支出并未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于是不需向人大报告;同时这些平台多数都不是上市公司,缺乏信息披露机制,最终导致运行不够透明,可能存在黑箱操作。

第二、 虽然公司在法律上属于独立法人,但公司的法人代表由地方政府任命,可能导致形成了“政企不分”问题的存在。

第三、 多数公司都以拉动地方GDP为主要目的,于是一味图大、盲目投资,盈利困难。只能不断借新还旧,债务越滚越多,银行不良贷款不断扩大。

第四、 土地依赖严重。

2012年始,受周期性、体制性和结构性因素影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放缓。但大量地方融资平台仍旧不断扩大规模,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愈发严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14年国务院修改《预算法》并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简称“43号文”)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同年5月,财政部印发《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

归根结底,就是在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此后属于政府范围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就发地方债、该市场化的项目就引入PPP。而以前积累的债务则通过置换的方式进行处理,由地方政府出面,发行新的债务、偿还旧的债务。

2014年7月,开始在全国10个省市试点自发自还的政府地方债。而这,也就是我们现在提到的、可直接购买的地方债。

2019年第一季度,地方债券发行势头迅猛。一方面,规模大增。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1至3月,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4万亿元。其中,3月单月发债6245亿元。相较于去年一季度,今年同期发债量增长了540%。另一方面,发行方式扩容。个人和中小机构可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售地方债券,购买门槛仅100元。

鉴于市场火爆的现状,过去一些年积累的地方债偿还风险压力得到了一定的缓解。同时通过置手段,也部分解决期限错配或高利率带来的偿债压力。但长期来看,地方债的发展仍需法律规范。更多资讯,关注财经365股票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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