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树泽:房地产罕见的投资价值,与离谱的精确错误
今天我们想从微观视角来做进一步讨论。你会发现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商品房的销售数据虽然放缓了,但是那些大型房地产公司的财报增长反而又创出了新高,中国最大的房地产公司今年中报收入和利润都增长了60%,同样级别的内地大公司,最新的三季度财报,增长率也在50%以上,这就像是全年级平均分都下降了,但是学霸的考分又提高了,果然如此吗?
于是很多投资者会认为,这些学霸有巨大的、罕见的投资价值,理由是他们的市盈率极度便宜,大多数是个位数市盈率,甚至有人在5倍市盈率以下。虽然市盈率是一个非常粗糙,甚至不合时宜的投资标尺,但因为它的广为流传和普遍接受,有时候反而成了资本市场里的一盏红绿灯。
但是,具体到房地产生意,用以上的衡量方法,不仅是完全错误,而且是错得离谱。
这要说到会计政策和财务报表的一个基本规则,叫做权责发生制。意思是说,在会计和财报上,任何一项产品或者服务,你必须已经发了货,才能确认收入,把这笔收入写进利润表。即使有时候,你很强势,客户先把款打了过来,钱都已经在帐上了,但因为你没有提供服务,产品也没交付,那这钱,就是不能算作利润。
房地产生意是一个极其典型的案例,我们现在实行的是期房制度,企业拿到地,拿到各种批文,房子还没盖,但是售楼处已经可以开始销售了。按照我们上次提到的三年周期规律,房地产公司至少提前两年,钱就已经拿在了手里,但是房子盖好,交了钥匙,这钱才能写进利润表,当财报体现收入,时间至少已经过去两年了。